南方精工(0025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维护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