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0025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南方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