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和健全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章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 1 (一)薪酬与权责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融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挂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董事津贴,该津贴为税前收入。具体津贴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薪酬方案后确定。 除固定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有公司提供的其他报酬及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