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 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 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 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

GUIDE INFRARED-高德红外(00241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