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工作的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第四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在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