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武汉高 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以下 统称重大事项),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 (以下统称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 当知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