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 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 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四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