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 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及其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