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行 为,确保经理和副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经理 代行经理职责。 第四条 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经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