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 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