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向非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与 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 务资助等。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筑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