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 任,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