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3005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HUBOZHUBO(SZ:300564)2025-12-05 10:4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 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 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