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00206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的,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 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