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公司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 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