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