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新能(3016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泽润新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 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 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 4、其他投资。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