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NJECNJEC(SH:600699)2025-12-05 11:1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 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审计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