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胜电子(600699) - 均胜电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NJECNJEC(SH:600699)2025-12-05 11:1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 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本制度由 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和修改,并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实施。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及子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子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