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CEO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DSDS(SH:600694)2025-12-05 11:47

第三条 公司 CEO、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聘任的与上述人员履行相同或类似职务的其他人员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CEO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CEO 工作制度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CEO 工作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 CEO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 CEO、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 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聘任的与上述人员履行相同或类似职务的其他人 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制度另行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