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 -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DSDS(SH:600694)2025-12-05 11:47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CEO 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名。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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