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3004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Shannon SemiShannon Semi(SZ:300475)2025-12-05 11: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