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3004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Shannon SemiShannon Semi(SZ:300475)2025-12-05 11:4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 员。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