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30047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Shannon SemiShannon Semi(SZ:300475)2025-12-05 11:4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 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