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 相关处理方案,经报董事长批准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年报制作实行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制度。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年报 中涉及的基础财务数据的核算,配合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完成相应工作,并负责完 成年报中财务数据的录入以及XBRL文档的申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