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12月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工 作,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遗漏,没有虚假陈述,满足报告使用者 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第二条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季度财 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时编制和提 供财务报告。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 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 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