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三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