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嘉和(024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美中嘉和醫學技術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明確美中嘉和醫學技術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董事會的職權範圍,規範董事會內部機構及運作程序,健全董事會的議事和 科學決策程序,充分發揮董事會的經營決策中心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等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美中嘉和 醫學技術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制定本規則。 第二章 董事會的組成及職權 第二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 第三條 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3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1名為職工董事。 第四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 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第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 (一) 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