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中和(01372) - (I)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之关连交易及(II)股东特别大...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如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應採取的行動存有疑問, 閣下應諮詢股票經紀或其他已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 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如 閣下已經出售或轉讓於中國碳中和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 及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買方或受讓人,或交予促成該等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 以便轉交予買方或受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亦不就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作出任何保證,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本通函內容而產生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時三十分假座中國廣東省深圳福田區福中三路諾德 金融中心33樓B室舉行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在股東特別大會上將提呈多項決議案以批准本通 函所載之事項。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1372) (I)有關根據特別授權建議 發行可換股債券之關連交易 及 本通函隨附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連同股東特別大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有關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載於香 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