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宝(01057) - (1)建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2)建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 下 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 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 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 所有名下的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及隨 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 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 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浙江世寶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IBAO COMPANY LIMITED*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1057) (1)建議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金額調整; (2)建議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 及 (3)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14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5年12月30日(星 期 二)下 午2時正假座中國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17號 大 街6號辦公大樓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