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0603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提名的標準以及程序,完善公司治 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以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附錄C1(《企業管治守則》)《三一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公司特設立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董事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 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規範並提出建 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1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八條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包括但不限於: 第九條 提名委員會已獲董事會授權在其職責範圍內向僱員索取任何所需的 數據。提名委員會已獲董事會授權可以向外索取獨立的專業意見,及在其認為需 要時確保有相關經驗和專業的第三方出席會議。 第十條 提名委員會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選、審核,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