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06031)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SANY HEAVY INDSANY HEAVY IND(HK:06031)2025-12-05 14:4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成員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獨立董 事。 第四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第五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公司董事長擔任。 第六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可連選 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並由委員會根 據上述第三條至第五條的規定補足委員人數。 第七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協助可持續 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開展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八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 第一條 為推動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可持續、高質量 發展,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提升公司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水平,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範性文件規定,制 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