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职。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 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