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风控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并在对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监督检查事项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风控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 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五条 风控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部审计职能,根据需要,审计委 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 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六条 风控审计部在实施审计工作中,可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要求报送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 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