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旋风(600172) -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豫世意见(2025)第 li005 号 致: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河南 世纪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法律见证。 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核验后,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进行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在河南省长葛市人民路 200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 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