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股份(603699) - 纽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纽威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过邮件、邮寄、电 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 决等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