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 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 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六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 损失),应视具体情况按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必 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