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603719) - 良品铺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