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能够控制或 者持股 50%以上的公司或者其他主体。 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 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 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 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