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 反舞弊制度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范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管理层及所有员 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 规章制度、 防止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 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 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 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 为: (四) 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收受贿赂或回扣; (五)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