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