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 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公司应指定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 现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购买、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租入资产; 1 (三)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四)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五)新建生产线; (六)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七)债权、债务重组; (八)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