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300779)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 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编制指南》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为 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 议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 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 债券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