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02466) -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0:4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提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和信息披露质量,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保障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 中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 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 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