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024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 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 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效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1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 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