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002466)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各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九条 公司需具有与金融衍生品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 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 关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应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