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Yatai pharmYatai pharm(SZ:002370)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 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二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三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 六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七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