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海 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海安橡 胶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所涉及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 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