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海 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所涉及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业务、 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