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集团(00123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安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海安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49.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168.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15.11 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0,752.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